产品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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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主要成分] |
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培氟沙星。
其化学名称为:1-乙基-6-氟-1,4-二氢-7-〔4-甲基哌嗪-1-基〕-4-氧-喹啉-3-羧酸甲磺酸盐
【性 状】: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。 |
| [功能主治或适应症] |
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:尿路感染;呼吸道感染;耳、鼻、喉感染;妇科、生殖系统感染;腹部和肝、胆系统感染;骨和关节感染;皮肤感染;败血症和心内膜炎;脑膜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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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药品用法用量] |
静脉滴注:成人常用量,一次0.4g,加入5%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,每12小时一次.患有黄疸的病人,每天用药一次;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;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,每48小时用药一次.或遵医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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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药品详细说明] |
【规 格】0.4g(以培氟沙星计)
【不良反应】
(1)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、头痛、嗜睡或失眠.
(2)过敏反应:皮疹、皮肤瘙痒,偶可发生渗出性、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。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。
(3)偶可发生:①癫痫发作、精神异常、烦躁不安、意识混乱、幻觉、震颤;②血尿、发热、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;③结晶尿,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;④关节疼痛。
(4)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、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像白细胞降低,多属轻度,并呈一过性。
【禁 忌】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,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,18岁以下患者禁用,6-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(1)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,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,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.
(2)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.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,宜多饮水,保护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.
(3)肾功能减退者,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.
(4)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、重度光敏反应。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,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。
(5)肝功能减退时,如属重度(肝硬化腹水)可减少药物消除,血药浓度增高,肝、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,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,并调整剂量。
(6)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,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,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.
(7)稀释液不能用氯化钠溶液或其它含氯离子的溶液.
(8)本品每次静滴时间不少于60分钟.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
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,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.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,故孕妇禁用,哺乳期妇女禁用,如必需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.
【儿童用药】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,因此18岁以下的患者禁用.
【老年用药】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,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,需减量应用.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(1)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,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.
(2)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,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,血浆消除半衰期(t1/2β)延长,血药浓度升高,出现茶碱中毒症状,如恶心、呕吐、震颤、不安、激动、抽搐、心悸等,应避免合用,不能避免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。
(3)环孢素与本品合用时,其血药浓度升高,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,并调整剂量。
(4)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,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,并调整剂量。
(5)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药50%,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。
(6)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,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,血消除半衰期(t1/2β)延长,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,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咖啡因的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。
【药物过量】每日用药剂量为1600mg以上时,可能会出现以下副作用:胃肠功能失调、肌肉和(或)关节疼痛、光敏反应、神经系统失调(头痛、失眠)、血小板减少。
【药理毒理】
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,对下列细菌具有良好的抗菌作用: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,包括大肠埃希菌、克雷伯菌属、变形杆菌属、志贺菌属、伤寒及沙门菌属等以及流感嗜血杆菌、奈瑟菌属等。对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也有一定的抗菌作用。对肺炎球菌、各组链球菌和肠球菌仅具轻度作用。此外对麻风杆菌也有抗菌活性。
甲磺酸培氟沙星为杀菌剂,通过作用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,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
据资料介绍,本品0.4g静脉滴注后,原药血浓度为5.8mg/L,与人体血浆蛋白结合率为20%~30%,半衰期(t1/2)较长,约10-13小时,体内分布广泛,在支气管、肺、肝、肾、肌肉、前列腺等组织和胆汁、胸、腹腔液中均能达到有效浓度。此外尚可通过炎症脑膜 进入脑脊液中,脑脊液中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60%左右。主要在肝内进行代谢,主要代谢产物为N-去甲基物和N-氧化代谢物,其中N-去甲基物同培氟沙星具有同样的体外抗菌作用.本品及其代谢物主要经肾排泄,约占给药剂量的58.9%。
【贮 藏】遮光、密闭、在干燥处保存。
【包 装】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装,5瓶/盒。
【有 效 期】暂定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(试行)WS-1010(X-755)-2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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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(400mg)招商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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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药品独特优势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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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可提供的支持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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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对代理商要求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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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备 注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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